CAMPUS DYNAMIC
创新创业
日期: 2018-04-28 发布者: 智库管理
湘教通〔2018〕184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工作部署,引导和推动全省高校大力探索合作育人机制,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现就做好“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体现新时代要求、开放共享的专业类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各高校在先期建设的基础上,对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自愿申请认定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018年至2020年,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审核认定工作,优先考虑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和我省重点发展产业,分批认定300个左右的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300个左右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对认定公布的中心和基地,省教育厅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分配因素,各高校应从“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中自主统筹给予其足额的建设、运行经费支持。
三、各高校应按年度申报限额(见附件3),择优向省教育厅申请认定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为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服务当地脱贫攻坚和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对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湖南医药学院6所贫困地区高校适当进行倾斜,各增加1个依托当地重点行业企业单位建设的创新创新教育基地申报名额。
四、各申报高校应认真填写《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4)和《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5),并提供简要的支撑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申报、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存在虚报、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认定资格并相应削减今后学校的年度申报名额。
五、各高校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汇总整理2018年的项目申请材料(各项目的认定申请书及其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填写申请汇总表(见附件6),于7月6日前寄送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高教处联系人:巩德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4;电子邮箱:151408317@qq.com。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办法
2.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办法
3.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年度申请限额
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5.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6.2018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申请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办法
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旨在引导高校充分利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综合性实验实训中心等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进一步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着力搭建自主学习、自由探索的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意能力培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校申请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必须纳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已经正式立项建设并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了成效与经验,制定有科学可行的后续建设方案和保障措施。认定标准如下:
1.设施条件。有能够满足较大规模和多个专业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专门场地和基本设施,配套设施齐备,能共享相关学科专业的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创业教育数字资源和便利的科研信息检索查询条件。坚持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具备全年不间断(含假期)接受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的能力。
2.指导教师。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相关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鼓励组建学科交叉融合的教师团队,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爱岗敬业、相对稳定,能够为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供及时有效的辅导和指导,且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有较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辅导课或专题讲座。制定有稳定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和鼓励高水平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3.人才培养。建立了稳定的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体系,项目来源广泛(包括学生自主项目、教师科研转化项目、企业技术革新和改造项目等,其中自主开发的高水平综合性训练项目应占有一定比例)。有科学系统的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课程体系、教辅材料,教学实施情况好。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相结合,组织项目团队积极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4.运行管理。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和学生自主管理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制定有确保中心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有稳定、多元的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有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转化的政策措施。注重网络管理平台的开发与应用,积极构建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效机制,形成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生自主学习环境与平台。
附件2
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办法
建设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引导和推动普通高校对接行业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充分利用行业企业教育资源,大力加强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切实强化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与训练,不断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由高校联合企业申请认定,必须纳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和校企双方签署的长期合作协议,正式立项建设并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了成效与经验,制定有科学可行的后续建设方案和保障措施。认定标准如下:
1.人才培养。有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创业教育方案,方案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行业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执行情况和学生学习效果好;有较丰富的校企合作开发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多媒体课件、项目案例等教学资源;积极开展项目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改革,形成了具有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合作企业能够提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生指导,项目设计科学且不断更新。注重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让大学生通过企业实践学习,锤炼艰苦创业精神,坚定成才报国信念。
2.运行管理。校企双方均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了以学校主导、企业深度参与、分工合作、良性互动的协同机制,管理机构与制度健全,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特色。建立健全了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形成了有利于学生学习、训练和实践的教学环境与平台。建立了学校和企业分工负责、较好满足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需要的政策、经费、人员等保障机制。注重网络平台等现代管理技术的应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安全制度健全、规范,执行严格,安全设施完好、齐全,无安全事故。
3.教师队伍。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相关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建设有一支由专业负责人或高水平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立了高校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锻炼和企业技术骨干到高校兼任教师的制度。制定有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指导学生校外实践和创新创业的政策保障措施。
4.条件设施。合作企业是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较好的教学条件设施和满足需要的学生食宿条件。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机制和措施,确保企业生产与科研条件设施能够最大限度开放,学生能全面体验企业真实的生产生活环境,感受企业先进文化,较好满足学生专业实践和创新创业训练需要。建有基地网络信息与学习平台,有相应的多媒体课件及教学音像资料,方便学生自主学习与训练。
附件3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年度申请限额
学校 | 中心名额 | 基地名额 |
中南大学 | 5 | 5 |
湖南大学 | 4 | 4 |
湖南师范大学 | 4 | 4 |
湘潭大学 | 4 | 4 |
长沙理工大学 | 4 | 4 |
湖南农业大学 | 4 | 4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4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2 | 2 |
南华大学 | 4 | 4 |
湖南科技大学 | 4 | 4 |
吉首大学 | 4 | 4+1 |
湖南工业大学 | 4 | 4 |
湖南商学院 | 3 | 3 |
湖南理工学院 | 3 | 3 |
衡阳师范学院 | 3 | 3 |
湖南文理学院 | 3 | 3 |
湖南工程学院 | 3 | 3 |
湖南城市学院 | 3 | 3 |
邵阳学院 | 3 | 3+1 |
怀化学院 | 3 | 3+1 |
湖南科技学院 | 2 | 2+1 |
湘南学院 | 3 | 3+1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3 | 3 |
长沙学院 | 2 | 2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2 | 2 |
长沙医学院 | 2 | 2 |
湖南工学院 | 2 | 2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2 | 2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2 | 2 |
湖南警察学院 | 1 | 1 |
湖南女子学院 | 2 | 2 |
长沙师范学院 | 2 | 2 |
湖南医药学院 | 1 | 1+1 |
湖南信息学院 | 2 | 2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2 | 2 |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 2 | 2 |
附件4
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认 定 申 请 书
中 心 名 称
中心负责人
所属专业类
申 报 学 校
湖南省教育厅制
1.中心基本情况
中心名称 | |||||||
中 心 负责人 | 姓 名 | 电话/手机 | |||||
职 称 | 电子邮箱 | ||||||
基 本 情 况 | 仪器、设备 台(套)数 | 总价值(万元) | |||||
场地使用面积 (平米) | 每次最大 接纳学生量 | ||||||
运行经费(万元/年) | |||||||
主要面向学科专业 | |||||||
中心简介(限2000字以内):(包括建设历史、中心构成、支撑条件、管理体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课程教学资源、网络平台等情况)。 |
2.指导教师队伍
姓 名 | 年龄 | 职称 | 学历 | 专业领域 | 承担的 工 作 | 专职/ 兼职 | 兼职教师类 别 | 备注 |
…… |
教师类别: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
3.中心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基础训练设备或大型共享设备) |
4.教育教学成效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
5.中心建设方案
包括建设的思路、目标、内容、运行、管理、特色等。 |
6.主要保障措施
7、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已立项的校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企业项目) |
8.建设经费预算
(需说明经费来源或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
9.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认 定 申 请 书
基地名称 | |
申报高校 | |
合作企业 | |
负 责 人 | |
所属专业 |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基 地 名 称 | |||||
基地建立时间 | 面向专业 | ||||
基地高校负责人 | 职 务 | ||||
联 系 电 话 | 电子邮箱 | ||||
基地企业负责人 | 职 务 | ||||
联 系 电 话 | 电子邮箱 | ||||
1.所属学科专业简介
| |||||
2.合作企业简介(包括企业规模、企业在行业的优势、社会信誉、技术能力、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实习实训项目和参与教学、鼓励员工进修等方面)
| |||||
3.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包括基地运行管理模式、制度建设、教学文件、实践教学环节及安排、现有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教学效果及评价、师资队伍、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 | |||||
4.基地建设规划要点(包括基地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预期成效等方面) | |||||
5. 主要保障措施: | |||||
6.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
7.建设经费预算: | |||||
推荐
意见 |
学校法人代表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企业
推荐
意见 | 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2018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申请汇总表
申报学校(公章): 工作部门: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中心或基地名称 | 所属专业类 | 项目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