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PUS DYNAMIC
通知公告
日期: 2021-03-24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第一部分 2021年湖南警察学院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湖南警察学院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湖南警察学院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协调发展,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等8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等6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近7000人。学校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承办公安部警务实战教官调训班和香港警队国情教育培训班,完成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柬埔寨等国警察培训班,与湖南大学、湘潭大学以及北京、江西、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警察学院开展友好合作办学,与英国、加拿大等国警察院校长期合作,每年选派优秀师生赴加拿大和英国进行访学、研学活动。
(二)机构设置:湖南警察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编制人数525 人(其中行政编制525 人),实有在职人员473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 206人,其他2人。学校下设政治部、办公室等党政管理机构14个,侦查系、培训部、实验中心等教学教辅科研培训机构18个,工会和团委群团组织2个,学校设有10个教学系部,1个实验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21928.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86.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46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4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08.3万元,其他收入636.5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93.89万元,主要因为今年单位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列了上年结转结余3808.3万元(今年首次纳入预算批复),另学校预判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将增加194万元。而经费拨款较去年减少587万元,主要是双一流专项资金压缩112万元,年初暂未安排高校国家奖助学金475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较去年减少1080万元,减少原因为考虑到疫情影响予以主动预调减;中央财政补助较去年相比减少397.96万元,主要是中央支持高校改革发展专项压缩363万元,年初暂未安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34.96万元;其他收入因疫情影响,较去年将减少1043.45万元,增减两抵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893.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21928.35万元,其中高等教育支出1764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4.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9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09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93.89万元,主要是高等教育支出增加41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6.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14.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2.6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增加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691.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14.1万元,占 3.08%;教育支出13585.7万元,占81.39%;科学技术支出87.6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3万元,占6.77%;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占2.4%;住房改革支出975.1万元,5.8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1432.5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5259.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教育支出 4648.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学发展项目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1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培训以及培训后勤保障,国庆安保等支出;科学技术支出87.6万,主要用于科研课题和研发奖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万,用于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488.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6.65万元,上升28.12%,上升主要原因是为优化机关运行经费资金安排来源,逐年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在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安排比例,相对降低本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安排比例。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做“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12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4.91万元,项目支出3015.1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湖南警察学院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