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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科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修订)

日期: 2018-04-02 发布者: admin

根据《湖南警察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现状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目前我校开设了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涵盖法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等学科门类,十二五期间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1. 学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学校制定了《湖南警察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南警察学院院级重点学科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学科建设的目标、指导思想、内容、举措等。师资队伍方面,制定了《湖南警察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出台了对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政策,制定了相关管理细则。科学研究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湖南警察学院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湖南警察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等规章制度。

2.学科平台建设初步取得实效

十二五期间,我校建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2015年通过验收,评价为优秀),校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公安部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

3.学科队伍结构日趋合理

十二五期间我校心理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此外计算机取证团队、网络安全犯罪侦查团队、视频侦查团队、交通管理工程团队、司法鉴定团队在教学科研方面起到了领军作用和示范效应。到2015年,学科专任教师达到350人,其中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42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141人,占专任教师数的52.6%;有博士24人,硕士194人,占专任教师数的62%。培养省级教学名师1人、公安部教学名师2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5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较为合理的学科梯队初步形成。

4.学术成果日益丰硕

十二五期间学校投入科研配套经费766.2万元激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通过表彰科研先进集体、科研标兵、科研十佳等方式培养科研氛围,强化教师的科研意识,学校各学科的科研能力等到提升。“十二五期间出版学术著作20部,发表科研论文1160余篇,被SSCI、SCI、EI收录36篇。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18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4项、国家自科基金1项,联合国项目1项,教育部、公安部科研项目19项,省自科基金项目1项,省科技厅项目48项,省社科基金项目52项;获得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湖南省科技发明奖1项,湖南省首届职工科技创新奖1项;获得国家专利4项。    

5.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定期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工作的决定;积极实施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形成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建成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坚持政治育警,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注重养成教育;五年来,学校共培养各类人才8283人,连续四年承担省教育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的组织工作,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3.73%,公安本科毕业生录警比例90%以上,先后两次被评为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师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取得了出色的成绩:2012年,参加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获本科院校团体一等奖;2014年,参加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获银奖,参加全省第十届“蓝狐网络杯”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一等奖,参加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法学专业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达46.1%;2015年,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电子数据取证实战大赛获总分第一名、一等奖;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课堂教学竞赛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总体成绩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6.服务公安实战能力显著增强

校局合作工作深度推进。十二五期间学校与全省18个市、州、县(区)公安局签订了院局合作协议,与省厅警令部签订了警务调研框架合作协议,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刑事技术系以鉴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平台,近年来完成鉴定7200余起,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解决了很多技术问题;交通管理系教师为多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等提供技术服务100余项次;信息技术系协助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侦办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436起,协助公安机关追缴资金35亿元;侦查系视频侦查团队和管理系心理健康教学团队积极为公安机关服务,得到基层部门的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科建设的理念有待加强

学校升本时间不长,本科院校应有的教育观念还没有在全校教职工中牢固树立。存在学科与学科建设的基本内涵不完全清晰,学科建设对高校建设的引领(龙头)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新设专业的申报与建设,与公安实战部门的需求对接不够紧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体系的构建不能很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与公安实战;教学与科研、学科建设与教学管理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等问题。

2.优势学科比较缺乏

升本以来我校尚缺乏在同类公安院校内有较大影响、处于领先地位的优势学科,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数量偏少,学科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高档次研究平台以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都较少,学科的内涵建设还急待加强。

3.学科条件建设有待加强

当前我校省部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数量少,教学梯队和学术团队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优化学科教师队伍结构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等有必要加快步伐。科研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有影响力的科研团队比较缺乏,高水平科研成果较少。

4.学科设置优化机制相对滞后

我校本科教育起步不久,现设置有公安专业6个,普通专业5个,涵盖了一级学科共6个。今后如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学校学科和专业的布局,构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十三五”时期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国家招警培养制度改革这一重大而又难得的历史机遇,将推动公安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安部扶持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双千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相继出台,所有这些战略和部署,特别是国家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为我校的学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十三五”期间,我校将继续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做好学科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充分考虑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人才需求,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特色、突出优势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强化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建立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与地方经济公安工作相适应的学科群,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

(二)发展目标

我校学科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为: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重心,法学、公共管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法、理、工、管等多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到2020年,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条件较好、机制较顺、优势显著、特色鲜明的学科发展新局面。具体目标如下:

规模目标。学校集中力量重点发展和建设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学科,协调建设发展已有的法学、公共管理、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2020年,增设23个特色专业,争取建成警务硕士学位授予点。新增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院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部)级特色专业2个。

结构目标。建成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公安教育与普通教育、全日制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学科建设为引领,人才培养为主体,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互支撑、资源共享的功能结构体系。

条件目标。进一步完善学校配套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民商法学省重点建设学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建设好现有的重点和专业实验室,新建学科与专业建设紧迫需要的实验室4-6个,改善学科与专业建设条件

学科队伍。通过5年的建设,力争培养省级拔尖创新人才1-2名、教学名师2-3名、学科带头人1-2名、青年骨干教师8-10名,校级学术带头人5-6名、教学名师6-8名、青年骨干教师30名;选调省内公安机关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基层民警10名以上,实现“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零的突破。力争建成省部级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3个,校级科技创新团队5

学科平台。力争新建12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或省级研究基地,成功申报省一流建设学科1-2个,建成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学科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1-2个启动湖南公安技术科学研究院建设

科研经费。实现年平均增幅20%以上,到“十三五末每年科研经费总量突破1000万元。科研项目方面,力争承担10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并实现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零的突破。

科研成果。力争获省部级、厅(市)级科研成果奖总数达到20项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500篇以上,被SCI、CSSCI、EI收录200篇(次)以上,出版学术专著20部以上,获得各类国家专利10项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构建学科发展格局

根据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体系、学科专业间的关联度以及学科专业自身发展规律,继续推进以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为核心学科,协调发展法学、公共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的基本框架。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优势,紧跟学科前沿动态和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确立具有自身特色和适应我省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以一级学科为统领、重点选择能彰显公安特色、我校特色的二级学科建设为支撑的学科发展格局。

(二)凝练研究方向,建设优势学科

凝练公安特色和我省区域特色的研究方向,围绕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重点建设好公安学基础理论、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等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二级学科。继续抓好民商法学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后续建设。将公安学、公安技术建设成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2个省级学科研究基地,3个以上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三)完善专业结构,彰显专业建设特色

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建设原则,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结构,积极申报“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经济犯罪侦查”等3个新专业。着力抓好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刑事科学技术)、省级特色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侦查学、治安学、道路交通工程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创新教学思维和方法,建成2—3个省部级重点建设专业;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建设成省级特色专业;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战术与指挥建设成省级品牌专业。  

(四)加强学科平台建设,服务公安实战

通过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或省级研究基地、省一流建设学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以及湖南公安技术科学研究院等项目的建设,形成相应的学科建设平台以提升学科与科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学科建设平台为依托,增强学科自我造血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校局合作(校企合作)基地建设,努力探索新时期警学研合作的新途径,围绕学科方向开展科研立项和攻关,对接公安实战和社会实践,主动服务我省公安工作。

(五)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改革与探索。着力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室整合与特色培育。通过中央财政扶持、校局合作共建等方式,共建共享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我校形成的“分层、连续、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在全面、系统、可行的原则指导下,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以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建成以规范体系、督导体系、运行体系及信息反馈体系为内涵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促进学科整体水平的提高

加强学校党委、行政对学科建设的领导,确保学科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学科的发展。实行校学术委员会对学科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严格实施学科的规划、申请、论证、确定、增补与撤销以及年度考核和评估工作。系部应统筹学科建设,制定发展规划,确保规划措施的落实,对教学质量、科研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各学科应根据自身的学科发展规律制定本学科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教学、科研资源,保证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稳步提高。同时,形成学科建设的组织保障,系统化建设和责、权、利统一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二)实施人才工程,加强学科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升能力、以用为本、培养引进、整体推动为原则,重视学科与学术上领军人物的引进与培养,加大学科队伍建设的力度,落实师资队伍培养的各项措施重点实施教学名师培育学科带头人培养青年教师成长优秀教学团队和科研创新团队扶持计划,营造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脱颖而出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成才环境,强学科队伍建设

(三)健全学科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学科支撑条件

优化学科资源筹集与配置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方法,拓展学科资源的内涵外延和筹集渠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积聚更多的建设资源,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新、扶需”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学科建设,重点支持有贡献、有实力、有潜力的学科或研究方向,完善学科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学科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学科支撑条件

(四)理顺教学科研关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质量的提高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立校之本,而科学研究作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有力保证,是强校之路。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相促进。以学科为基本单元组织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带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通过学科建设推进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化,培养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

(五)完善学科管理制度,提高学科自我发展能力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系部二级管理体制,明确学校、系部、学科负责人的责、权、利,强化各级考核,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科,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学科建设纳入有目的、有程序、有规律和规范建设的发展轨道。真正形成以学科为基本单元的纵向行政流畅通、横向学术流活跃的学科建设组织结构,强化学科综合承担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任务的职能,全面提高学科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