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
1、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不断提高质量,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制定了一系列教学管理文件。如:《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教学督导实施办法》、《教学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估方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规定》、《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听评课制度》、《教师任职情况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课程考核办法》、《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计算机系也依据学校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规定》、《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教学检查评估结果登记表》。 2、狠抓教学常规。按照“三种计划,两个表”的要求来组织教学,对备、教、辅、改、考等各教学环节进行严格管理,运用“以老带新”等办法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关。 并每周组织教研活动,研究教学中的问题。 3、严格教学监控。通过开展教学督察、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教学效果测评等方式对教学全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教学活动稳定有序,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计算机系每学期都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测评和参加教学质量调查座谈会,绝大多数教师的教学效果得到学生的认可,本课程的教师的教学效果均在优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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