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湖南警察学院培训部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法律硕士,法学副教授。1996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专业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历任学生大队长、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任、招生科长、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主持培训部行政工作。
谌光武,现任培训部党总支书记,大学本科,法学学士。1993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系。先后从事刑侦专业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师资管理等工作,历任教师、教研室副主任、教研科科长、师资科科长、部副主任。被省公安厅和学院记三等功3次, 嘉奖5次,多次获评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6年评为全省公安系统队伍建设先进个人。
主持部党总支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
陈浩,四级调研员,现任培训部党总支宣传委员、学员管理支部书记。1999年专科毕业于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专业(特警方向),2005年函授本科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先后从事警务战术与指挥教学、学生管理、民警培训、学院(驻新田县山田湾村)乡村振兴等工作。被学院记三等功1次、 公安嘉奖4次,获评厅直机关“四好”党员等荣誉。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学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