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科技办公楼523房,虢光辉,短码6397)
1、主持审计处工作,落实部门“一岗双责”。分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审签学院经济合同、招标文件、审计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充分合理利用审计资源,制定审计工作规划,确定中长期审计发展目标;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确定年度审计范围及重点,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4、听取副处长和审计组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人员执行审计工作规范情况。
5、负责审定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提出加强宏观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掌握审计政策、审计标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6、负责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审计人员的聘任、考核等工作;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主持召开处务会议,布置、检查和总结审计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8、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审计工作和重大审计事项情况,向上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及协会(或学会)汇报工作,协调好院外相关部门和院内各级单位的关系,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9、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内审协会(或学会)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