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工会法》行使工会经费审查职能。
二、审查工会经费的收缴。具体审查工会经费单位拨付、工会会员交纳及会费上解是否准确、按时。
三、审查工会经费的管理。具体审查工会经费是否有专门帐户存储,是否实行了预决算制度,是否按帐钱分管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具体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是否执行预算,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财经法规以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
五、年度审查及审查报告。每年年底,对上一年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财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经费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