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打开侧栏

中共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职责

2024-05-24 10:25:44 湖南警察学院 0

党校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阵地;是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各班次教育培训计划、教学安排,负责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六、加强党校自身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资源建设、文书档案管理、学员学籍管理和结业证书核发。

七、加强党校工作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抓好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立项,承担学院党委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创新。

八、加强与兄弟高校党校、有关省市党校的联系以及业务方面的交流探讨。

九、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