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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2024-07-15 10:10:21 湖南警察学院 0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处室全面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保卫工作长远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和规划,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带领全处人员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保卫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廉洁勤政,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认真抓好业务学习,努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保卫工作业务知识,熟悉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情况,了解保卫对象的特点、规律,苦练基本功,提高部门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积极当好学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善于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向领导和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报告工作,综合情况每月汇报一次,重大情况随时请示报告。

五、对外协调好与相关业务部门(如政法、公安、消防等)以及周边单位的关系;对内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布置下段工作计划,树立全局观念,对全局性的工作应及时安排;遇有突发特殊情况,应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和布置工作,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和完成工作任务。

七、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建立、健全处室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任务清楚,有章有序,整齐统一,务实高效,达到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装备建设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全处整体防控能力。

八、增强政策观念,在上传下达、来访接待、答复和处理问题时,头脑清醒,处置果断,原则性强;对牵涉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管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

       九、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