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负责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接受公安、安全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负责学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安全防范、平安建设及维稳日常工作。
一、负责学院的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配合当地综治部门对学院周边环境进行治理,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
二、负责学院涉及国家安全、反恐防恐、反邪防渗、校园保卫方面的信息收集与上报工作。
三、对学院发生的一般消防、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和调解,及时上报刑事、治安案件,协助公安、国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四、负责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自然灾害以及交通安全等法制宣传教育,管理和维护学院治安、交通、消防等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五、负责学院教学用弹药的管理,对枪支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督促各部门、服务单位和租赁门店,加强安全教育,检查和落实各项安防措施。
七、负责学院教职工集体户口和学生户口的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的异动手续和身份信息核查,加强对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口的管理。
八、负责对劳动周学生和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负责学院重大活动、节假日保卫和巡防工作的组织。
九、负责指导学生安保部、治保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十、完成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