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治安保卫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湘人社规〔2025〕14号)有关要求,经人社部门审核批准,我院计划于2025年11—12月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等级评价认定职业(工种)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评定等级 |
1 | 保卫管理员 | 3-02-02-00 | 三级/高级 |
二、评价认定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考核时间90分钟。
2.职业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操面试方式,考核时间依照国家技能考核时长要求执行。
3.具体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项以我院官网公告为准。
三、结果公示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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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骆其超 美编:李梦影 排版:袁斐
一审:张富涛 二审:邓立群 三审:邓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