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部署以及《湖南警察学院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经学院领导批准,学院审计处与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派出人员组成联合审计组,对学院低空安全治理实验室(原无人机实验室)开展内部审计。
现场审计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20日
现场审计人员:梁建勇、曹丹、程昊瑜
谭瑞华、徐波、汪丽荣
廉政监督员:陈欢 电话13755131623(61623)
邮箱hnjcxyjw_2024@163.com
湖南警察学院
2025年11月4日
一审:张富涛 二审:邓立群 三审:邓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