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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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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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
招生就业 招生就业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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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之家 校友之家
听课 听课
1.部门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发布到学院网站,最迟不得超过3天,并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的最新动态。2.处室及各科室的动态及服务指南等内容由网页管理员和各科室负责人撰写后,及时提交给信息化工作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根据信息内容,决定是否将信息上传学院网站。3、相关重要信息发布经信息化工作主管领导审核后,再报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后,授权给网页管理员或者信息提供人方可上传到学院网站。4.未核
为规范学院非学历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非学历教育是指学院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计划内培训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第二条学院非学历教育坚持以习近平
为了及时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处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实绩,按照学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会议时间: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会议原则上为每周二、四下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二、内容:1、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方针;2、传达、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3、传达、部署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4、开展学校组织、布置、安排的政
湖南警察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是由学院与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共同举办的,以提升受训人员专业素养、职业技能或满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教育活动。继续教育处是学院承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接省公安厅计划外的所有培训活动。近年来,学院依托自身优势教育资源,积极为外省公安机关和省纪监委、省委政法委、省国家安全厅、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高警局、省边检总站、怀化市公安局、益阳市公安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长沙县委政法委、
1.负责制定每年职业培训工作计划; 2.负责调研分析培训市场,开展各类非学历培训班的联系、洽谈与招生宣传,拓宽培训渠道; 3.负责草拟非学历教育联合办学协议,制定与完善职业培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各类培训班的教学计划; 4.制定各期培训班办班方案、通知; 5.负责培训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申请; 6.负责所有培训班的教学与考核工作(培训教材资料的征订,讲义及其他资料的打印、校对,课表的制定、教学实施、课程考核、课酬核算)等; 7.负责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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